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就我院从“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检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联动采购专区勾选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未挂网的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进行议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议价。本次征询以西藏自治区藏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入选标准评分表评分结果、售后服务质量(承诺)等因素在院内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现将本项目议价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5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内容及需求:体外诊断试剂和部分耗材 (详见附件:含工作表)
二、 投标人须知
1. 此次议价目录中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予的代理商均可参与议价;
2.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平台联动专区“采购价”、全区最高价;
3. 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必须为本公司生产或代理产品(提供授权书);
4. 医院根据实际使用选择产品,不承诺使用量;
5. 中选产品若纳入国家或自治区相关部门带量采购目录或因政策变化,医院将按照带量采购结果执行,议价结果自动终止。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截图)
3.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截图)
4.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5. 为平台内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予的代理商(提供授权书);
6.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7.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凭证)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四、 投标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5日18:30前按以下顺序递交:
1. 议价材料封面:体外诊断试剂议价材料(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是指目录名称;报名企业名称);
2. 报名企业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开户许可证);
3. 生产商营业执照及生产企业许可证;
4. 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
5. 代理商营业执照及经营企业许可证;
6. 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7. 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
8. 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说明)
9. 此次议价参照医院所提供的目录(产品清单)填写,不得擅自增加议价范围,各公司只针对拥有配送权的产品进行资料提报。目录顺序不得更改。
10. 以上响应资料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数据必须内容齐全、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方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所有的投标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胶装,该骑缝章,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正件、副件),电子文档1份(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以纸质文件为准)。
五、 询价地点:拉萨市娘热路26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六、 投标资料递交地点:拉萨市娘热路26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设备科
七、 联系人及电话:设备科 0891-6330502